老舊小區周邊非交通性道路或支小路,可設置夜間臨時停車位;公共停車場的規模不宜大于300個車位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日發布《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》,指導各地有效引導交通需求,逐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。 對于城市公共停車場的規劃,《導則》提出,應按照“貼近需求、分散設置、方便使用”的原則,布局在具備建設條件,且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塊。公共停車場規模一般不宜大于3000泊位,服務半徑不宜大于300米。 對于道路兩側的路內停車位,《導則》中規定,嚴格控制城市中心商業辦公區路內停車位數量。 近兩年,北京等城市的老舊小區停車位緊缺,停車難的問題比較突出。對此,《導則》中明確,在不影響道路交通運行的情況下,允許老舊居住(小)區周邊非交通性道路或支小路設置夜間臨時停車位,制定相應的收費、管理規定。 同時,路內停車位的設置不得影響步行和自行車通行、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過街設施。 (責任編輯:湖南物業網田) |